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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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财经工作者,我认为你有这种想法并在中途不想买房子了,是一种严重的违约行为,开发商会不同意的你的做法。

因为银行房贷还没批下来,对你买房不会产生任何影响,你可等银行房贷批下来再办理相关手续,都不会对购房带来不利因素的。银行房贷什么时候批下来,你什么时候办理手续都可以的,这期间开发商是不会催你的。你唯有损失的可能是首付款时间长了,会损失一点小利息而已。

如果你实在不想要房子了,你只能有两种途径解决:一是与开发商进行沟通与协商,将自己的情况说明,如果开发商的房子好卖的话,他或许同意退给你首付款;如果他的房子不好卖的,他或许不会同意你退房,也不同意给你退首付款,这样你也是没有办法的。毕竟你的行为也属违约行为。二是如果第一种办法达不到退房的目的,你可以开发商长期办不了房贷为由,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你的退房问题,通过司法途径退还你的首付款。这就要看你的理由能否站得住脚,如果站不住脚,那也是办法办法的。你可能选择继续买房或者不要首付款了。

谢请,我是大强,现在由我来回答作者的。

买房交首付的时候,就已经签了这个购房合同,签了合同这个房子就算是成交了,既然双方都签字画押了,这份购房合同是约束着双方的,甲方不能再把这套房子重复交易,购房人也不能直接退房子,这些所有的协议,合同上已经写明了的,假设这个走法律途径,作者是不占优势的。另外不知道作者是跟开发商买的新房,还是跟私人买的二手房,我来说一下这两种退房的解决方法。

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假设买的是新房,你要去跟卖新房的领导沟通,说明为什么不买这个房子了,如果房子好卖的话,请领导吃个饭花点钱,领导可能会帮你把这个事情给办下来,房子不好卖那就有点麻烦了,你要去找好能买这套房子的人,另外当时签完合同就办贷款,是提交了资料,这个时候要去银行把资料给撤回来。

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买的是二手房,这个你要跟中介沟通,跟甲方沟通是没有用的,甲方肯定是直接叫你赔违约金的,跟中介沟通也是跟买新房一样,让中介去跟甲方说,让中介站在我们这方要给中介一笔费用。

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这两种方法都是属于私下解决,不能走法律流程,走法律流程,我们是要赔很多钱,另外交了的首付也是不好退的。

个人阅历,希望能帮助到作者。

首先,申请一次房贷不容易,提出撤销房贷申请后,对以后再次申请房贷是有一定影响的。

然后查询一下购房合同有没有网签?

①如果是已经网签过,再取消房贷就没有意义了。已经网签,说明您现在买的这个房子已经在房管局备案,去档案局查会显示您的名下已经有这样一套房产。此时只有一个选择等房产证出来后当二手房卖掉,而且您刚刚付的首付,等房产证出来之后还要一两年,而且国家现在有一定的限购政策。比如新房五年之内不能交易。这种情况下,虽然你可以通过二手中介进行买卖房屋。但是你卖房会显得特别困难,不建议取消房贷。

②如果是还未网签,这个处理方法相对简单一点。

没有网签说明你只是和房产开发商先订了合同还没有在房管局有备案。

第一、如果您所购买的房子有大,在您购买之后有大幅度的涨价,那么您退房会比较容易。

第二、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比较好说话的话,您需要支付一定的违约金就可以退房。但是一般的开发商都不会给予退房的。

第三,如果你可以找到人接手你这个房子那就更简单了,只需要联系当时你买房的销售顾问,然后请销售顾问吃饭或给点好处费,他们也能帮忙。之后重新签署合同。

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主动违约,支付违约金!

(1)如果你买的是二手房,看双方协商的违约赔偿问题是否达成一致,若与卖方协商不能达成一致,走司法程序,卖方实际损失的 130% 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终以法院判决为准;

(2)如果你买的是一手房轻则定金 + 违约金,重则首付 + 违约金,与开发商协商人家不一定鸟你,协商不成走司法程序,开发商法务部会直接给你发函、然后根据合同条款中的程序走。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

针对该问题:“如果买房交首付了,但是银行的房贷还没下来,中途这房子你不想买了该怎么做?”分析如下。

1、违约责任判定。

买房与买方签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因买方放弃购买该房产,属于买方未履行合同,导致的违约行为,责任由买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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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解决方案。

(1)与卖方协调违约金,如果卖方好说话,凡事有商有量的话,那双方就违约金的问题达成一致即可。

(2)协商不成、等待卖方走司法程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的规定,以调整到实际损失的 130% 为原则,以体现违约金的惩罚性。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最高限度并没有明确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的定金数额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百分之二十的,超过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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